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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 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2022年9月23日  云南大律师   http://www.swydls.cn/

  申维英律师,云南大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

  虽然工程合同中双方当时都是主动自愿签字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仍然长期存在开发商或者承包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存在,我国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今天,就将关于;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这一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维权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法律不允许建设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的原则,既然实际施工人已经为发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务,那么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付出的劳动就应当付出对等的劳动价值。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平等、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另外,由于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相对性已经弱化,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可以视不同情况允许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因此,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是合乎情理的,也是符合我国民法基本理论的。


  三、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

  申请支付工程款的范本如下:致:某某有限公司我单位承包的某某工程合同项目,目前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过大,目前资金十分紧张,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现已具备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特申请第一次预付款,金额总计元人民币,大写为元人民币,请领导审核,施工单位:某某某项目经理签字:某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以上就是关于;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书范本;的相关介绍,首先是对工程款支付方式进行了介绍,然后介绍了相关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了具体的介绍,最后回到小型工程款支付申请这一问题上。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在开工建设之前需要签定好相关的建筑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在工程竣工之后发包方要结算工程款,如果发包方要对承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那么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


  二、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是怎样的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


  6、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三、工程结算的意义有哪些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工程结算方式包括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方式等,结算工程款一般是通过银行走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