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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卖房毁约官司必输吗?定金合同管辖法院是哪里?

2022年9月23日  云南大律师   http://www.swydls.cn/

 申维英律师,云南大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般卖房毁约官司必输吗?

一、一般卖房毁约官司必输吗

卖房毁约的话,官司是肯定会输的,最起码输的比例会大一些。但是他如果有其他的情况,那就说不准了。 因为买卖双方在交易的时候肯定是要写一份合同的,这个合同上面也会明确的写到,买卖双方某一方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负全责。就比如说咱们到开发商那里去购买房子,定金也付了,首付也付了,而开发商突然反悔了,说这套房子不卖了,咱们可以到相关部门去起诉开发商,那么开发商肯定是会输官司的。

二、卖房违约是赔定金还是违约金

这个是看合同的内容,有定金的也可以赔偿。

关于卖房的违约金,首先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约定的。

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违约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合上面所说的,卖房毁约就是属于违约方,那么走法律程序的话必败的可能性会非常的大,除非自己有证所来证明自己是有理由毁约的,不然都是会承担违约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不受损。

定金合同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 定金合同管辖法院是哪里

定金合同管辖法院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根据《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移送管辖的要件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受诉法院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只有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受诉法院单方决定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受诉法院无需征得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可以直接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由管辖权的法院。

受移送的同级法院发现本院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得再自行移送,而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合同管辖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和违法行为而定,特别是不同的合同所认定的情况并不相同,如果向不具备管辖权法院提出起诉的,那么法院是有可能不予受理或者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