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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2022年9月23日  云南大律师   http://www.swydls.cn/

  申维英律师,云南大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太高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认定以外的赔偿不用理会,如有必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权。

2、因为认定已经包含了所有的赔偿了,而且交警也给出了合理的惩罚,并双方签字认可了,如果对方要求额外补偿,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诉维权了。

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2、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3、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

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的,特别对于有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来进行赔偿,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重新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案件民事部分的及时足额赔偿,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民事赔偿积极,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的,一般应该在量刑时有所体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基本未赔偿的,或者隐匿财产逃避赔偿的,要酌情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力度,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给予司法救助。

二、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意外中对受害人的人身导致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花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限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计量人身损害赔偿准则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限定,单独计量,比如医疗费的计量准则,按照受害人的事实上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判定等进行认定。

因交通意外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分别,也会有分别的赔偿准则,但通常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综上所述,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对积极履行民事赔偿的,可以考虑从轻处理。而肇事车主藏匿财产,用自己没有能力赔偿为由拒绝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执罪,这样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后,根据其逃避赔偿的情况量刑。作为受害人,可以寻找对方财产证据线索去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