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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

2018年9月16日  云南大律师   http://www.swydls.cn/

诉讼的当事人有申诉、再审的权利,如果需要申诉则需要写一份申诉书,需要申请再审同样是需要写一份再审的申请书。但是要清楚申诉跟再审完全不一样,自然它们撰写的内容也是会有一定的区别。大律师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一、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依据不同。

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书形式提出。

提交对象不同。

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二、法律规定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生效以后提出申诉的规定,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时所提交的是民事再审申请书,而非民事申诉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有关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申诉,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公民对人民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这种诉讼领域内的申诉权是基于国家根本大法的规定,其性质属于公民的民主权利。而民事申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据《宪法》行使申诉权的表现。

在需要写申诉书或是再审申请书的时候,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写它们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这些文书撰写的工作。关于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的内容自己不清楚时候,来大律师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